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8年暑假学生留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2日 15:43     编辑: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核稿: 

各班级:

暑假将至,为认真落实暑期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要求,现将2018年暑假学生留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工作的通知》(校政秘〔2018〕41号)文件精神,暑假期间按照“非必要,不留校”、“谁组织,谁管理”的原则,开展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公寓定于2018年7月16日8:00封楼,2018年8月26日8:00开楼。在此期间,学生公寓不安排放假学生住宿,各公寓楼实行封闭管理。

三、请各学院安排学生提前做好放假离校准备工作。要求学生不要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各种证件、银行卡及假期中用到的资料要随身带走。暑假期间如有非留校生临时进宿舍取物品或其他情况需要进公寓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后勤处通知公告栏下载),报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公寓管理人员陪同进入宿舍。

四、学生在离开宿舍前,要对宿舍全面进行安全检查,要拔掉插头、充电器、关闭电源、空气开关、水龙头等;整理好室内卫生,彻底清理室内垃圾;最后一个学生离开时要关好窗,锁好门。

五、对于暑期因为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学生,由各学院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暑期学生留校统计表》(附件2后勤处通知公告栏下载),锦绣校区报送至行知楼609室,三孝口校区报送至原公寓服务部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时间截止为7月15日,暑假期间不接受留校申请。后勤处综合科咨询电话:62836290(三孝口校区)、63814816(锦绣校区)。

六、假期留校学生实行凭证进出制度。学校为暑假留校学生统一制作《学生公寓临时出入证》(以下简称“出入证”),出入证制作完毕后将发放至各学院,各学院要提醒学生出入证作为进出公寓大门唯一凭证,需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制作出入证需学生提供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以学院为单位连同《合肥师范学院暑期学生留校统计表》(附件2)一并报送,报送时间、地点同第五条。

七、留校学生必须按照假期管理要求时间出入,进出公寓大门须出示出入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对不服从公寓管理的学生,后勤处有权利要求学生离开学生公寓并通报学生工作处和学生所在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八、为迎接2018级新生,暑假期间学校安排对部分学生公寓改造、水电维修等多组施工交叉进行,届时如遇集中停水、停电或学生住宿临时调整,还望留校学生克服困难支持学校工作。

九、学生离校后,后勤处将按照学校要求对公寓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十、特别提示:因多种因素限制,请提醒学生不要提前返校。

后勤处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党员迎新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做好期末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