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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4日 14:45     编辑: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核稿: 

各班级:

春季是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多发期,为做到学生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服务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3月12日至3月21日

二、重点排查人群

(一)直接或间接提出要自杀或结束生命的学生;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二)经正规精神科门诊确诊患有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的学生,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焦虑症等疾病。

(三)新生心理普查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馈给学院的需要特别关注的一类学生。

(四)没有现实原因,但认知、情绪、行为方面突然出现异常表现的学生。

(五)遭遇个人或家庭的重大变故而引发心理困扰的学生。

(六)因人际关系不良、学习困难、经济贫困、就业困难、恋爱受挫、身体疾病等原因引发心理困扰的学生。

(七)性格非常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三、排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责任意识,安排班主任针对全体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一次摸排谈话,特别是要向学生寝室长了解学生情况,确保排查没有遗漏,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二)以人为本,严格保密

排查工作应本着“以人为本,内紧外松“的原则,以了解学生心理状况为目的,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谈话的过程、内容及材料记录、报送等应避免其他人接触。

四、查后工作

(一)各班级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要特别保持关注,安排辅导员、班主任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可能出现自伤、他伤等意外情况,进行定期的谈话和疏导,与其家庭保持联系。

(二)对由现实问题引起的心理压力较大、出现某些特殊反应的学生应尽快转介至心理教育中心,通过心理咨询缓解压力、疏导不良情绪;

对疑似有精神病性症状的学生应尽快建议学生家长带其到专业医院检查,避免情况恶化;

对确诊有精神疾病的学生建议给予休学治疗或退学处理;

对患精神疾病治疗后经医生认定可以返校的学生,要求其家长给予监护并监督其按时服药,相关的老师和同学给予其更多关心和照顾,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五、报送信息

(一)请各班级将排查发现的可能出现心理危机学生的信息填报《心理危机排查重点关注学生干预反馈表》《心理危机排查重点关注学生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并于3月21日前交至行知楼1417办公室,同时报本学院主管领导备案。

(二)如果排查后没有危机学生,需报送情况说明。

附:1、心理危机排查重点关注学生干预反馈表

2、心理危机排查重点关注学生一览表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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